地 址: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215号
电 话:027-85860666
交 通:地铁6号线汉正街站D出口
本制剂仅限于本医疗机构使用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水杨酸酊
英文名称:Salicylic acid tincture
汉语拼音:Shuiyangsuan Ding
【主要成分】水杨酸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无色或微淡黄色的澄清液体。
【适应症】用于霉菌性皮肤病。
【规 格】100ml:5g
【用法用量】外用。擦于患处。
【不良反应】本品可引起接触性皮炎。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,如头晕、神志模糊、呼吸急促、持续性耳鸣、剧烈或持续头痛。
【禁 忌】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大面积使用。
【儿童用药】 12岁以下儿童严禁大面积使用。
【老年患者用药】 老年患者严禁大面积使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、有糖尿病、四肢周围血管疾患者应慎用。2、避免在生殖器部位、粘膜、眼睛和非病区(如疣周围)皮肤应用。3、炎症和感染的皮损上勿使用。4、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。5、本品可经皮肤吸收,不宜长期使用,不宜作大面积应用,并应注意水杨酸盐的毒性表现如胃肠道不适、头昏、耳鸣和心理障碍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合用可增加后者对皮肤的穿透力,从而增加疗效。本品与地蒽酚合用可增加后者的稳定性,防止地蒽酚氧化。本品与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脱皮药物制剂如过氧化苯甲酰、雷琐辛或维A酸类等合用可引起或加重皮肤刺激作用。
【药物过量】 长期的大面积应用有增加水杨酸盐毒性的危险,当血清水平达到300~400μg/ml时,会出现全身的毒性反应。
【药理作用】具有角质溶解作用,抑制霉菌。
【贮 藏】密封,在凉暗处保存。
【包 装】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,每瓶装100ml。
【有效期】6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鄂药制字H20241336号审定标准
【批准文号】鄂药制字H20241336
【配制单位】
【名称】 武汉市第一医院
【地址】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滠口经济开发区叶店村
【邮编】 430312
【电话】 (027)61871268
【医疗制剂许可证编号】 鄂 20200071HZ
注:本制剂在2024年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剂再注册工作中,对制剂规格、包装规格进行规范,同时更新了制剂的批准文号。
复诊开药流程见链接:https://www.whyyy.com.cn/yxb/show/1900368671499489280